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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主管

天津新华投资集团  发布于7年前

职位描述

    任职要求

  • 岗位职责: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处理企业内部法律事务;2.处理企业业务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手续,保证企业经济行为的合法性;3.运用专业知识,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4.参与企业重大合作项目的商务谈判,处理相关法律事务;5.负责起草、审核和修改企业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文件;6.草拟合同,协调合同的谈判、签约和履行工作7.代表企业解决相关的法律纠纷,处理有关仲裁和诉讼;任职资格:1、 ,年龄28岁以上,45岁以下;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背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3、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房地产行业经验;4、 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书写能力。

    企业介绍

  • 公司名称:天津新华投资集团
  • 公司性质:其他
  • 公司地址:天津
  • 天津新华投资集团始建于1997年8月,在近十年创业历程中,全体新华人励精图治,奋力拚搏,取得了骄人的辉煌业绩。2005年12月,新华集团正式组建完成,注册资金1.33亿元,实现年产值15亿元,成为天津市房地产行业具备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之一。 新华集团由集团总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共15个单位组成,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商用物业的投资、开发、持有及经营,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与开发等,相关多元业务包括建筑、建材、担保、广告、咨询服务、商业经营等,并逐步进入资本运营领域。 集团以区域经济研究、城市运营为定位,以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参与大众化、平民化的小康社会建设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天津及滨海地区为中心,石家庄,山东济南等环渤海地区为支点,向全国进军的区域化战略布局,为实现“铸百年企业,成百年文化”的企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集团先后开发建设了天津市程林北里、东丽区蓝天假日、东丽区世纪华明卫星城、宝坻区春天花园、宁河县幸福花园和幸福商业广场、河北银山里小区、山东万华时代新城等项目,累计开发建设商业街和商品住宅200余万平方米,实现土地储备230万平方米,累计上缴国家税收7300万元。其中,世纪华明卫星城项目被列为国家小城镇建设示范区,山东万华时代新城项目被列为济南市重点项目。 新华集团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和城市基础运营商,将在“和谐、创新、卓越、共赢”的企业理念指引下,努力向行业引领者梯队进发,成为全新生活模式和居住文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发扬“求同存异,共勉共荣”的团队精神,在竞争中求进步,在创新中求发展,以更优秀的产品回报社会,造福百姓。“新华人”愿与社会各界共建和谐社会,共创明日辉煌!
  • 此信息来自筑才网 天津新华投资集团法务主管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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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华投资集团

  • 性质:房地产及物业
  • 规模:50-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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