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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  发布于7年前

职位描述

    任职要求

  • 岗位职责:负责公司法律信访工作


    学历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法律类专业


    职称要求:中级职称
    其他要求:3年以上法务工作经历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


    (二)下述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二、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应掌握的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以上除公文写作外,均为客观化题型。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面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规则。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三、考察


      考察由东线总公司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之日起,应于15日内持北京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报到,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录用。


      3.正式录用后,可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4.新录用人员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线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D座1248房间


      咨询电话:010-88657469、010-88657471


      联系人:李波、刘秀娟 


     


     

    企业介绍

  • 公司名称: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
  • 公司性质:国企
  •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
  • 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简称“东线总公司”)是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有大型企业,负责统一管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新增主体工程,承担东线一期工程运行管理、国有资产综合经营和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下述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基本信息表》等表格,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4位+应聘岗位”为文件名的压缩文件发至招聘专用邮箱:CERCHR@163.COM。 2.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提供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4.报名时间截止为2015年4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测评。 2.应聘人员持本人报名表(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要求等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应掌握的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以上除公文写作外,均为客观化题型。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面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规则。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五、考察 考察由东线总公司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之日起,应于15日内持北京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报到,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录用。 3.正式录用后,可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4.新录用人员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线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D座1248房间 咨询电话:010-88657469、010-88657471 联系人:李波、刘秀娟     附件:1.《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报名表; 3. 基本信息表。       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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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

  • 性质:园林景观
  • 规模:500-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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